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车险销售行为,依据《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银保监局在全省推行车险投保人缴费实名认证及投保短信验证工作。
一、做好缴费实名认证工作。车险投保人缴费实名认证的范围为投保人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所有车险业务。认证环节包括承保、批增保费等环节。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在销售车险过程中,应要求投保人使用本人(单位)实名账户一次性全额支付保险费(包括批增保费)。严禁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工作人员以各种形式垫付或代付应由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
二、做好投保短信验证工作。投保短信验证的范围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个人且车辆为家庭自用车的所有车险业务。验证环节包括承保、保单批改及退保等环节。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在承保、保单批改、退保环节,必须录入并通过短信验证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手机号码。同一手机号码对应不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个数合计不能超过3人。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应确保机动车保险业务通过缴费实名认证校验和投保短信验证校验后方能出单。
三、积极贯彻落实有关要求。省社安全统筹部高度重视车险投保人缴费实名认证和投保短信验证工作,成立专门组织推动工作小组,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加紧完善财务、业务流程,改进信息管理系统,制定有效管理制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