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1、负责省社重要会议、行政接待的组织协调,督办落实省社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和上级布置事项等,协调多处室参与的相关工作。
2、负责拟定集团及出资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全资及控股企业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3、负责省社监事会日常工作。
4、负责集团公司董事会、总裁办公室日常工作。
5、负责省社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和印章、重要证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公文处理等工作。
6、负责省社信访、维稳、应急管理、政务值班等工作。
7、负责联系河北省合作经济学会秘书处工作。
8、承担省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宣传中心(挂靠)
1、负责拟定省社新闻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省社重要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3、负责省社门户网站管理和社务信息刊发工作。
4、承担省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处(法务部)
1、负责省社主要领导讲话和综合性文件、文稿起草工作。
2、负责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3、负责省社法律事务和普法工作,受理省社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和涉诉案件的诉讼工作,指导出资企业、事业和社团单位的法务工作。
4、负责拟定涉及供销社的法律法规和省社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组织省社重要问题的调研和决策咨询,指导系统重要课题调研工作。
6、负责省社社志、大事记及《调研与建议》等资料编辑工作。
7、承担省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教育处(人力资源部)
1、负责拟定省社人才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定省社内设机构“三定”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省社人事管理、机构设置、劳动工资、社会保险、教育培训、军转干部及复退军人的安置与优抚等工作。
3、负责省社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和理事、董事、监事
的选派工作。
4、负责集团及全资、控股企业的绩效考核和高管人员聘用(任用、委派)、薪酬管理等工作,指导出资企业用工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工作。
5、负责省社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的评选和有关特殊奖励方面的工作。
6、负责办理省社人员出国(境)工作。
7、承担省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会处(财务部)
1、负责组织落实国家有关财务、财政、税务、信贷的政策、法规、制度,拟定省社财务管理制度,指导系统财会工作。
2、负责省社部门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工作。
3、负责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监控执行情况,做好财务系统管理和维护工作。
4、负责集团及全资、控股企业对外担保审核监督工作。
5、负责集团及全资、控股企业财务总监和财务负责人人选提名和监管工作。
6、负责向全国总社、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等部门的财务报表、报告的汇总上报工作。
7、承担省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合作指导处(合作指导部)
1、负责拟定全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组织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行业指导体系建设,指导系统综合改革工作。
3、负责指导全省基层社改造和联合社创新,以及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4、负责指导供销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建设、供销社农村新兴服务业的发展和系统扶贫工作。
5、负责组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作。
6、负责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评选和有关特殊奖励方面的工作。
7、承担省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发展改革处(发展改革部、安全生产处)
1、负责拟定全省供销社发展改革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组织协调京津冀供销社协同发展和区域经济协作,组织商品交易会参展工作,组织落实政府相关购买服务工作。
3、负责重要商品经营业务政策协调,指导全省供销社食盐、化肥、农药、救灾物资等重要商品储备和供应工作,做好市场管理和物价监管工作。
4、负责督导省社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指导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省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5、负责科技与工业、外经外贸工作,指导民族地区供销社民贸政策的落实。
6、承担省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村合作金融处(农村合作金融部)
1、负责指导全省供销社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和金融机构建设工作。
2、负责组织供销社系统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工作。
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供销社系统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
4、负责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相关工作。
5、负责指导全省供销社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工作。
6、承担省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流通网络处(流通网络部)
1、负责拟定全省供销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规划,指导全系统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建设。
2、负责制定全省供销社农产品市场建设规划,指导全省供销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现代物流中心、仓储设施和生鲜超市等农产品市场网络的建设;承担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运营、管护,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工作。
3、负责全省供销社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盐业产销经营等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和监管工作,指导系统开展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工作。
4、负责省社及出资企业投资项目的谋划和可行性论证;负责系统项目库建设,编制下达年度投资计划,指导城市商贸中心和经营服务综合体开发工作。
5、负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和省社投资项目工作。
6、负责指导全省供销社电子商务建设和监管工作。
7、承担省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部)
1、负责省社社有资产的运营与监管,指导系统社有资产管理。
2、负责出资企业改制、并购重组、增资扩股等资本运作及不良资产整合、处置等工作。
3、负责省社企业改制相关遗留问题的处置。
4、负责指导集团公司及全资、控股企业项目招投标工作。
5、承担省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息处(互联网中心)
1、负责指导全省供销社系统信息化建设,拟定省社信息化发展规划。
2、负责省社互联网平台建设,打造供销社“互联网+”支撑体系,维护网络安全。
3、负责省社办公自动化、信息数据库建设与管理工作。
4、负责成员社综合业绩考核工作,指导成员社对联合社的评价工作。
5、负责全省供销社统计报表编报和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全省供销社统计工作的开展。
6、负责省社年鉴编篡工作。
7、承担省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审计处(审计风控部)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审计政策、法规和制度。
2、负责制定省社审计制度。
3、负责省社及集团出资企业、事业、社团单位的财务支出、社有资产和经济效益等审计工作,督办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
4、负责省社及集团出资企业、事业、社团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
5、负责省社部门财政预算资金使用和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
6、负责组织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搞好课题调研工作。
7、承担省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待调整)
1、负责拟定全省供销社农村人才技能培训规划,指导系统农民培训工作。
2、负责依托供销社科研院所、庄稼医院、职业院校指导系统开展农技推广和农民技能培训工作,建立新型培训基地和农技推广机构。
3、负责组织指导合作经济组织、农村金融保险等领办人的培训工作。
4、负责省社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工作,指导系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5、负责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工作。
6、承担省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团管理处(待调整)
1、负责组织拟定省社主管社团的发展规划,指导全省供销社系统社团工作。
2、负责指导全省供销社发展各类农民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业务对接、合作交流、争取政策等工作。
3、负责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发展情况,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4、负责省社农合联秘书处日常工作。
5、承担省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服务中心(待调整)
1、负责省社办公用房、办公设备、车辆等的保障和管理工作。
2、负责省社机关行政经费管理工作。
3、负责省社大型会议会务和行政接待的保障工作。
4、负责省社机关资产、物业管理,医疗保健,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及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工作。
5、负责省社宿舍区的物业代管工作。
6、承担省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委(党群工作部)
1、负责省社及所属单位党建、党员管理、纪检、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统战工作。
2、负责“旗帜供销工程”工作。
3、负责省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4、负责联系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选派的基层组织建设、扶贫等专项工作组的工作。
5、承担省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老干部处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社有关离退休人员的政策规定。
2、负责省社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离退休人员经费管理工作。
3、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省社机关离退休人员的善后事宜和遗属管理等工作。
4、承担省社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