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宽城满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出台《宽城满族自治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保障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发挥市场配置农村资源的作用,推动全县农村生产要素有序流动。
《办法》指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须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突出公益性,不以盈利为目的。流转交易中心对进行流转交易的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免收服务费用。
县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林业和草原、水务、住建、行政审批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政府釆购、确权赋能、资格审查、变更登记、交易标的查询等支持工作,引导农村产权交易主体进入流转交易市场,协同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农业支持政策及农业项目资金可以向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的农业经营主体适当倾斜。“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政银企户保”平台可以优先向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办理业务的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
《办法》明确,县流转交易中心由县供销合作社负责建设运营,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林业和草原、水务、住建、行政审批等部门要对相关流转交易业务进行指导。
《办法》要求,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导农村集体资产进入流转交易中心公开流转交易;负责指导设立流转交易中心乡镇工作站,站点工作人员要做好政策宣传、业务咨询、材料审核等工作。
《办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依法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管理,作为农村集体资产的出让方参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交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材料,包括内部民主决策程序、产权用途管制及准许进行产权流转交易的证明等等。村民委员会负责本村区域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提交工作。
《办法》的出台,不仅明确了各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职责,更明晰了各职能部门相应的责任。有力推进了宽城满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的完善,对促进农村生产要素合理、有序流转,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